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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一运动官网:福建厦门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业务知识问答汇编

2023-11-13 1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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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必一体育app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官网平台

  答:每日05:00-23:00间出租车起步价为 3公里10元,8公里以内每公里2元,,超过8公里之后每公里2.6元;05:00(含)至23:00间出租车起步价为3公里12元,8公里以内每公里2.6元,超过8公里之后每公里3元。全天计费过程中,遭遇堵车、等红灯、缓行等车辆等候或时速低于12公里以下,每5分钟收1公里的里程运价(即每75秒跳0.5元),分段计费,时距并计,因时间和距离变化而不同。

  问题2:当司乘双方在厦协商达成,司机出厦门地区后发生抛客、未按协议价格收费问题的行为,市民投诉时如何解答?,

  答:出租车超出厦门区域,允许司机以包车的形式和乘客进行议价,司机可以不使用计价器进行里程计费,司乘双方可口头协商,约定车费;若无法达成协商,可建议乘客换乘一部出租车。由于车辆已超出厦门市行政服务区,其违规行为无法按照厦门的特区条例做出监管和违规处罚。

  答:超出厦门区域,允许司机以包车的形式和乘客进行议价,司机可以不使用计价器进行里程计费,司乘双方可口头协商,约定车费;若无法达成协商,可建议乘客换乘一部出租车。

  答: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出租车在厦门市行政范围内不得有拒载、拼客、抛客等违规行为。

  在行驶过程中,因该趟运输实际为包车运输,且起点或终点超出厦门市行政区域,所以涉及拼客、抛客行为等出租车违规行为,无法按照厦门的特区条例对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做出监管和违规处罚。

  答: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线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道路、村道不属于城市道路的范畴。因此为了保障在里面生活居民的生活空间和安全,建议双方协商最终目的地,如无法安全通行,建议乘客在最近的城市道路终点下车。

  答:关于上岗证的摆放问题以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查获情况为准,如果司机一经发现有不按照规定放置上岗证的行为,执法支队将按照对应法条对司机处于罚款300元的处罚,但必须是以现场查获为前提。

  答:可驾驶员对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以后60日以内向厦门市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6个月内向思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当乘客在正常道路上,拦停待租状态(以空车灯状态为准)出租车,驾驶员询问乘客去向,同时乘客告知驾驶员目的地后,驾驶员拒绝提供服务;

  答:当乘客上车后,告知司机目的地后,司机应按照乘客指定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确需绕道的,应当事先向乘客说明,告知行驶路线与最短路线的差价,并取得乘客同意,否则属于绕道行为。如果行驶路线司机已和乘客进行沟通,乘客了解路线差价并表示同意司机的行驶路线,则无法构成绕道行为。

  答:当司机询问乘客去向、乘客告知目的地上车,司机在行驶途中或抵达目的地后以各种理由要求不打表、议价、表外加价、收取“四桥一隧”过桥费、停车费等,属于不正确使用计价器行为。

  建议乘客遇到此类情况,在有条件下拍摄现场照片、视频或录音,保存证据,下车后及时投诉,登记实名制后可转往执法支队进行后续处理。投诉查实后,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可对司机处以罚款500元,暂扣岗位服务证件15日的行政处罚。

  答: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答: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出租车司机不得以“交通繁忙路段不去”之类的理由,进行挑客、拒载。如果乘客目的地为“交通繁忙路段”,建议司机与乘客协商,在离开交通繁忙路段后最近的路口让乘客下车,或者寻找目的地附近的停车场、小区路段、酒店调头区等进行下客,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逗留。如果司乘双方仍协商不成,建议乘客换乘另外一部出租车。

  答:企业值班电线小时服务,但因工作人员多数同时兼顾其他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建议正常工作时间致电。

  由于调取监控涉及个人隐私行为,国家司法机关,才有权调取监控录像。建议市民向就近的派出所报案,开具相关证明后可向出租车公司要求调取监控。

  答:合法。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每天只能运载四次。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民事互助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等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运营。有关合乘服务质量,收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根据各方签订的合乘协议,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5:考试报名审核通过后,会提前多久通知考试时间?以何种形式通知考试?报名考试获得证件的全程费用是多少?

  根据物价局批文:考试费用:考试费50元+考务费8元,共计58元;如果第一次未通过考试,第一次补考免费,第二次补考收取考试费的50%(即25元)。

  公共科目考题由交通部统一出题,学习材料可自行在网站购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培训教材》等材料(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分公司、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答:考试形式为机考;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以上两科分开考试,考试时长各60分钟,上午考公共科目,下午考区域科目;

  答:无限制,关于车型标准,《厦门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具体要求,主要针对车型、发动机排量、轴距、续驶里程。如没有提及受限内容,暂时理解为不限制。

  答:有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详见《厦门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答:根据2016.02.03日《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第113项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已取消,目前福建省对教练员的要求是需要具备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三年以上培训车型的驾驶经历。

  答:目前我市培训行业的收费采用市场调节价,其培训合同是由厦门市驾培协会制定,学员同驾校签署的培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学员单方面的原因需要退学,则需要依据合同上的扣款内容执行,若学员退学过程中对合同上制定的款项有异议或是不满,可要求驾培机构公布扣费明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等方式解决。

  答:目前,车管部门驾驶证考试采取的是自主预约模式,需要学员自行在网站上预约考试,部分驾校也会替学员进行预约,因考试名额有限,会出现预约不到的情况。

  答:根据《福建省驾培新型服务模式信息化建设方案》(闽运管培训〔2017〕1号)和《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行为的通知》(闽运管培训笺〔2017〕2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建立计时培训应用平台和计时终端,目前我市82家驾培机构已经全部具备计时收费条件,计时培训的收费标准采用市场调节价,由各个驾培机构制定。

  答:目前执行的是《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颁发福建省道路运输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1998〕241号 ), 第十四条退票手续费: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手续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答:关于优惠购票政策为《汽车运价规则》第十二条:“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

  答:在《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运输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及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一)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二)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四)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因此,运价纠纷类投诉,应建议投诉人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原因2:车辆为营运黄标车,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6]228号)的要求,不予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应尽快办理淘汰手续。

  原因2:车辆为营运黄标车,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6]228号)的要求,不予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应尽快办理淘汰手续。

  问题6:客运企业在窗口办理业务被锁(年审不能盖章、车辆不能过户、新车不能办证等),该怎么办?

  答:如因企业存在黄标车造成业务锁定的,请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6]228号)的要求,尽快办理淘汰手续,并向客运科反馈。

  原因2:车辆为营运黄标车,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16]228号)的要求,不予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应尽快办理淘汰手续。

  问题2:业务被锁提示为“因未上传基础数据大排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暂停所有运政业务,上传信息后自动恢复”的该怎么办?

  答:根据《道路货运行业护航厦门会晤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基础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未及时在网上提交基础数据大排查信息的企业将被自动锁定,上传数据后自动解锁,数据上传方法详见附件(金砖会晤专项排查(运输企业操作说明))或咨询5113930(讯发客服),上传数据后还应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表格到交通大厦1516室。

  答:全市所有货运企业都需要参加基础数据大排查工作,企业应登录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数据数据(上传方法详见附件金砖会晤专项排查(运输企业操作说明)或咨询5113930)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表格到交通大厦1516室。

  答:根据《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上传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图片资料的通知》要求,企业每个月都应在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隐患排查和教育学习的记录,如连续三个月未上传就会暂停车辆新增业务,在企业重新上传后自动解锁,上传办法可咨询5113930(讯发客服)。

  答: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普货营运资质没有车辆限制,但获得许可后6个月仍未投入车辆的将被注销许可,申请营运危货资质的应投入5辆以上专用车辆,申请非经营性危货资质可少于5辆。

  问题6:质量信誉考核是什么?怎么做?超期未做怎么办?答:质量信誉考核相当于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每年4至6月份运管处会发布公告,根据公告的时限和要求进行办理,办理方法为登录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表格(操作方法可咨询5113930),后台工作人员会在期限内审核公告,如超期未做会被锁定运政业务,补报后自动解锁。

  答:货车二级维护并未取消,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的要求,各企业应自己制定二级维护计划(包含二级维护频次、时间),并按计划执行,每年做的次数由企业制定的计划决定。

  答:货车在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中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