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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一运动官网:防静电安全技术标准规范ppt

2023-11-12 02: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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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必一体育app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官网平台

  * * * * * * * * * * * 3 石油化工粉体防静电技术要求 共22个方面,略。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4 搅拌、混合防静电要求 搅拌、混合、调和设备的所有金属零部件均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如果设备有绝缘内衬,可采取内部电荷泄放措施。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5 液体采样、检尺、测温防静电要求 5.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熟练油品掌握采样、检尺、测温作业操作规程。 5.2 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作业前应进行静电泄放。 5.3 应使用防静电采样测温绳、防静电型检尺尺。作业时,绳、尺末端应可靠接地。 5.4 装置、管道等处采用金属桶采样时,金属桶应接地。 5.5 应禁止动态过程的采样、检尺、测温作业,且要确保本标准规定的静置时间。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5 液体采样、检尺、测温防静电要求 5.6 作业时不应猛提猛落,上升速度不应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应大于1m/s。禁止使用化纤布擦拭采样器。 5.7 防静电采样绳以棉纤维为基材,掺入导电纤维,多股编绞而成。无松捻,无磨损、擦伤、切割、断股和其他形式的表面损坏,表面无污物和颜色异变现象。 5.8 防静电采样绳防静电性能要求:比电阻应在1×103Ω/m~1×106Ω/m之间,全长电阻不应大于1×108Ω 。 5.9 对新购的防静电采样绳、防静电型检尺尺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允许现场使用。防静电采样绳使用期限为三个月,禁止延期使用。 5.10 防静电采样绳使用中发现有深色纤维脱色、磨损、断裂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使用。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3.1 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着装 3.2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穿服、鞋靴和安全帽,禁止梳头。 3.3 橡胶雨衣和高筒雨鞋除雨天和在积水场所进行作业时可穿着外,均不得在爆炸危险场所穿用。 3.4 泵房的门外、油罐的上罐扶梯入口、油罐采样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及悬梯口处、装置区入口处、装置区采样口处、码头入口处、加油站卸油口处等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本安型静电消除器。 三、防止静电的危害 四、静电接地 1 必须接地的部位 1.1 装在设备内部而通常从外部不能进行检查的导体。 1.2 装在绝缘物体上的金属部件。 1.3 与绝缘物体同时使用的导体。 1.4 被涂料或粉体绝缘的导体。 1.5 容易腐蚀而造成接触不良的导体。 1.6 在液面上悬浮的导体。 四、静电接地 2 可以不接地的部位 2.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 2.2 当埋入地下的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2.3 当金属管段已做阴极保护时。 四、静电接地 3 静电接地方式 3.1 静电导体应采用金属导体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3.2 与移动式设备应采用非金属导电材料或防静电材料以及防静电制品进行间接静电接地。 3.3 静电非导体除应间接静电接地外,尚应配合其他的防静电措施。 四、静电接地 4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4.1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106Ω。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也不应大于1000Ω。 4.2 当其他挖地装置兼做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4.3 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 四、静电接地 5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5.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有的接地连接端子,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 5.2 接地连接端子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便于检查维修。 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不妨碍操作。 尽量避开容易积聚可燃混合物以及容易锈蚀的地点。 四、静电接地 6 静电接地的连接 6.1 接地端子与接地支线连接,应采用下列方式: 固定设备宜用螺栓连接。 有振动、移动的物体,应采用挠性线连接。 移动式设备及工具,应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等器具连接,不应采用接地线与被接地体相缠绕的方法。 四、静电接地 6 静电接地的连接 6.2 静电接地的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是扁钢宽度的两倍或圆钢直径的六倍。 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其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当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等器具连接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谢谢大家! * * * * * * * * * * * * * * * * * * * * 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 Q/SY 1431—2011 一、范围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石油化工粉体防静电技术要求 搅拌、混合防静电要求 液体采样、检尺、测温防静电要求 三、防止静电的危害 四、静电接地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生产装置、储罐区、站台、码头等设备、设施的静电防护。 一、范围 1 基本要求 1.1 工艺设施中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和措施: 尽量减少可燃液体、粉体、粉尘等流动时静电的产生。 防止可燃液体中加入水分和气体。 设法导出或中和产生的静电荷,使其不能积聚。 防止高能量的静电放电。 防止爆炸气体混合物的形成。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2 对易发生静电事故的爆炸危险场所,应考虑: 配备能可靠发出报警并同时联动的自动检测控制仪表装置,如可燃气体自动报警、通风系统、静电接地自动闭锁机构等。 配置消防器材或设施。 设置紧急联络通讯设施。 采取通风等措施,减少可燃气体的积聚。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3 生产工艺设施,应在满足操作及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由于误操作或故障、检修等原因导致静电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应采取消除或减少这些因素产生的本质安全或安全防护技术手段。 1.4 易发生静电危害的设备,其必要的安全防护、安全检测、接地与跨接、保险装置及信号系统等,应齐全、有效。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 储罐装入石油产品时的要求: 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 罐内必须进行充分脱水,方可进料。 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并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2 液体石油产品调合作业时的要求: 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液体石油产品调和。 丙A类液体石油产品用压缩空气调和时,必须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调和温度应控制在低于该油品闪点20℃。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3 液体石油产品储罐内壁使用抗静电性防腐涂料的要求: 涂料的体电阻率应低于1×108Ω·m (面电阻率应低于1×109Ω)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4 进入储罐的油品流速的要求: 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 当注入口浸没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不应大于7m/s。 液体石油产品中含水量在0.5%~5%时,进罐流速不得超过1m/s。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5 储罐在装卸液体石油产品作业后,静置时间的要求(单位为分钟):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注: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时,则按液体容积小于1×10 m3取值 240 120 15 10 <10-14 120 60 5 4 10-14~10-12 30 20 3 2 10-12~10-8 2 1 1 1 > 1×10-8 ≥5000 50~5000 10~50 <10 液体容积,m3 液体电导率,S/m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6 在进行轻质液体石油产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引燃火花的现场试验或测试。 2.7 储罐内禁止存在任何未接地的浮动物。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8 储罐清洗作业时的要求: 作业前,必须把引入储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件做可靠电气连接并接地。 风管、蒸汽胶管应采用能导出静电的材质,严禁使用绝缘管。 当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10%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喷射蒸汽及高压水枪进行清洗作业。 使用液体喷洗储罐可其他容器时,压力不得大于0.98MPa。 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进行吹扫和清洗。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9 管线吹扫清洗作业时的要求: 蒸汽吹扫清洗轻质油品管线前,先用惰性气体或水(流速限制在以下1m/s)扫线,再用蒸汽吹扫。 采用蒸汽进行吹扫和清洗时,受蒸汽喷洗的管线、导电物体均应与储罐或设施进行接地连接。蒸汽胶管必须是防静电材质,蒸汽管线前端金属头必须接地良好。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0 已做阴极保护的埋地管线、油罐及其他设施,应采用绝缘法兰或其他绝缘措施的要求: 绝缘法兰的电阻在1×105Ω~ 1×108Ω内。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1 铁路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装卸油前,应检查槽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漂浮物。 铁路槽车装油时,鹤管应放入到罐的底部。鹤管出口与槽车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200mm。 铁路槽车装油速度宜满足: vD≤0.8 式中:v—油品流速(m/s),D—鹤管直径(m)。 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按上式计算,但不应大于5m/s 装油完毕后,应静置不少于2min后,再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测温、检尺、拆除地线等工作。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1 铁路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铁路槽车未经清洗不应换装油品。 在装卸油作业过程中,不准进行与装卸油无关的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其他作业。 装卸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作业前应泄放静电。 装卸人员不应在装卸现场穿服、帽子或类似物。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1 铁路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栈台应设专用槽车静电接地线,静电接地线与槽车的连接应按下列要求: ——接地连接工作应在打开盖之前完成。 ——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静电接地线与槽车连接点距槽车口应大于1.5m。 ——在达到静置时间,且关上盖后方可拆除连线。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2 汽车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装卸油前,应检查罐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漂浮物。 汽车罐(槽)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将车体接地。 采用顶部装油时,鹤管应放入到罐的底部。鹤管出口与槽车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200mm。 汽车罐车装油速度宜满足: vD≤0.5 式中:v—油品流速(m/s),D—鹤管直径(m)。 装油完毕后,应静置不少于2min后,再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测温、检尺、拆除地线等工作。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2 汽车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用于运输油品的汽车罐车需使用不大于100Ω的导电橡胶拖地带,禁止使用金属拖地链。 采用底部进油的汽车罐车,其进口处应设置倒流板。 罐车未经清洗不应换装油品。 使用胶管装卸油品时,胶管必须为防静电胶管,胶管单位长度的电阻不得大于1×106Ω,导电耐油胶管两端的金属快速接头应处于连通状态。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2 汽车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放掉罐内垫水可存水,清除罐内杂物,尤其是未接地的浮动物。 装卸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作业前应泄放静电。 装卸人员不应在装卸现场穿服、帽子或类似物。 二、防静电技术要求 2 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2.12 汽车栈台防静电的要求: 栈台应设专用汽车罐车接地线,静电接地线与罐车的连接应按下列要求: ——接地连接工作应在打开盖之前完成。 ——连接应紧密可。